咨询详情

2010年12月份,我的朋友托人给我介绍对象,而托的人就是她【阚焕新我的朋友和她原先是一个单位的】她没有给我介绍对象,而自己以李某的身份主动与我联系,要求见面。就这样以谈恋爱的方式,她与2011年5月份住到我家。期间她经常偷偷回‘她的家’。因为她有孩子在家,我没深究。到2011年12月份,她就大大方方的在‘她的家’住了。十天八天来我一趟,第二天要着钱就走了,又去‘她的家’了。多次劝说无果。于2012年4月份,又来我家,谎称今年五一和我登记结婚。走了后一直关机。这期间她以各种名目或借口向我要了共计2万多元。我想报警可是我又没有给她钱的证据,比如从家中拿钱给她或告诉她钱在什么地方,或者告诉她存折密码,让她去取。购物发票她以偷走。我该怎么办啊????????????

诉讼 2012-04-26 09: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淄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