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法院冻结了我的银行卡 一年

其他 2023-06-05 10: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若有异议可以申请执行异议,详情可以电询,

  • 一般情况下,法院冻结银行卡会通知的,冻结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一、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产或单据。
    二、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拓展资料:
    一、分类
    1.中央银行:如,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PBC)、美联储、相关图片英格兰银行。
    2.监管机构: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CBRC),简称银监会。
    3.自律组织:如,中国银行业协会(China Banking Association ,CBA)。
    4.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5家(工、农、建、中、交)、全国性股份制中小型商业银行12家(招商、浦发、中信、民生、兴业、平安、光大、华夏、广发、浙商、渤海、恒丰)、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
    二、作用
    1.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它的存在方便了社会资金的筹措与融通,它是金融机构里面非常重要的一员。
    2.我们可以看出银行的业务,一方面,它以吸收存款的方式,把社会上闲置的货币资金和小额货币节余集中起来,然后以贷款的形式借给需要补充货币的人去使用;在这里,银行充当贷款人和借款人的中介。
    3.另一方面,银行为商品生产者和商人办理货币的收付、结算等业务,它又充当支付中介。总之,银行起信用中介作用。
    4.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包括: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信用创造、金融服务。

  • 法院冻结了银行账户。通常在六个月内会自动解冻。当然,如果六个月期满,法院可以要求继续封存,可以延长期限。如因申报遗失而遗失或冻结银行卡,必须将身份证带到银行柜台进行解冻办理。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如下:
    1、银行卡在生活中经常使用。每个人手里都会有三到五张银行卡。如果银行卡被冻结,有几个原因。您的信用卡可能有异常交易,如恶意资金、伪造信息、持续密码错误等。
    2、对于透支银行卡,银行将根据您的实际还款能力为您设定透支份额。当你超额认购时,银行会立即冻结你的信用卡。
    3、你的银行卡是借记卡。如果冻结,这是一个错误的冻结账户,即银行在交易过程中错误地将更多的钱存入您的账户,那么银行可能会冻结额外的钱。一是司法冻结。根据该法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可以因处理案件的需要,向银行申请冻结您的银行卡。同时,海关、税务机关等部门也有权冻结。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四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因为司法需要,可以延期三个月;如被执行人涉嫌犯罪,需要进行赔付或缴纳罚金,可永久冻结其银行卡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