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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地干活,摔伤两条腿骨折,右腿韧带断了,请问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住院治疗期间和伙食的费用是按月支付还是出院后一同报销

工伤索赔 2023-06-05 19:31 人浏览
共18位律师解答
  • 在建筑工地干活摔伤腿的导致骨折等伤害的,一般属于工伤,单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一般应由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后续再申请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标准。如果单位为员工交了社保,那么一大部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如果单位没有交任何保险,那么工伤赔偿责任由单位承担。
  • 伤者可争取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多项赔偿,各项计算方法有所不同,可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确定赔偿项目、金额并与对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有后续问题可电联。
  • 你好,相关事宜,公司需要承担工伤或人损的赔付责任,相关治疗期间费用,可选择一次性报销。
  • 你好,属于工伤,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住院期间的费用和伙食费用可以由公司垫付。
  • 你好,具体情况这边律师电话和你沟通
  • 你好,可以去做工伤认定后评残
  • 你好请问有没有申请工伤认定
  • 您 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当劳动者遭受工伤的时候,公司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具体而言即先行垫付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如果是伤残则是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因此对于员工的工伤,公司应该根据上述的标准进行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在建筑工地上摔伤腿,您是否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呢?有没有去做工伤认定?您可以与我详细沟通,我们团队有处理此类事项得律师,可以给到您具体的帮助,为您解决问题
  • 负全部责任,没有警示标志,前期医疗费,包括后期费用。 精神损失费,工伤费用等都需要承担。 农民工在工地发生事故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 你好!你是工作时间受伤,是工伤,可以找公司。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可以详细是说下前因后果5
  • 你好,属于工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依法维权
  • 可以协商垫付,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 你好,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工伤鉴定。
  • 这种情况,公司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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