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下午好!我想你一下,我之前和一家公司签了一份合同,就是我把押金交给了公司的加工工作。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6 16: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首先协商,协商未果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条款争议解决,如果形成劳动合同关系,收取押金是错误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 企业收取押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首先协商,协商未果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条款争议解决,如果形成劳动合同关系,收取押金是错误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张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