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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病需要什么条件? 和证件

其他 2023-06-07 1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病退条件:对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0年以其以上,可办理病退。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八周岁,女年满五八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八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办理病退,怎样办理?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办理,都有明确规定。有两个必备要件:一是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二是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一些疾病如心脏支架手术、某些癌症术后等,凭经办机构确认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病历可以办理。但有些疾病,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病情鉴定,经鉴定确认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方可办理病退。
  • 病退的条件有: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办理病退。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
    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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