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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打乒乓球的时候,一个人从我身后经过,我跳舞拍子击球的时候误伤了他,请问这个应该赔钱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07 2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鉴定的标准赔偿
  • 一、打乒乓球对方受伤要负责任么
    1、无责任,打乒乓球时,如果乒乓球伤人,这是运动本身的风险,应当风险自负,且在他人受伤的这起事件中既无过错,也不存在为了个人的利益,因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是他人为了与其陪玩而受的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正当防卫需要负责任吗
    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措施,不负刑事和民事责任。正当防卫中很讲究一个限度,要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限度之内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则正当防卫人是不用承担民事责任的。如果是防卫过当,给对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了。依据相关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法律分析:打球受伤了对方是否需要赔偿要视情况而定。
    打球受伤了,如果是对方的原因造成的,对方确实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但如果是受伤者自己不小心受伤了,那么这个责任对方是不需要承担的。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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