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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魏志芳女1968年7月8号出生汉族去长沙岳麓区莲花镇莲花社区莲花桥村边走73号,本人自母亲生下我后,一直未离开本村,村民小组长大成年后于2016年6月与他人登记结婚,由于无生育能力导致离异本人接任母亲,从为该组的户主,多年来国家飞速发展、我总是莲花镇的政治中心乡宁部分土地被征收,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按人某某各半分配了人某某补偿,于2016年,本人补偿了17,900元,2019年补上28300元2021年补偿了3830元,2021年又一次征收稻田本草,村民于2022年元月份再次分配补偿款,但不知什么原因,就停止了对我的分配本人的腹肌一直被清除,为什么不能分配?

征地补偿 2023-06-07 21: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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