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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问题,管辖权被驳回

其他 2023-06-08 19:4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债权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 (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你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哪里的法院驳回?
  • 看有没有约定,协商一下
  • 你好,一般就是被告所在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另外一种就是你们约定了管辖啊。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请详细说明
  • 你好,请问您是哪一方,欠条中有约定管辖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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