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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敬老院的人,外出人身份害所得的赔偿属于谁的。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08 13: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因伤害获得赔偿,应属于被伤害人。敬老院、或其他人垫付的相关费用应归敬老院或其他人。
  • 法律分析: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有权提出赔偿请求的人有受到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六条
    3.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4.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5.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八条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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