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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去年7月份4周岁多时,因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在北京医院做的动脉导管未闭结扎手术,术后声音嘶哑,今年4月份确诊左声带麻痹,如何要求医院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6-13 12: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双方协商解决纠纷,也可直接起诉。
  • 对遭受医疗损害的受害人进行赔偿的原则包括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等赔偿原则。具体条文包括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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