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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这个男人给了这个女人一个彩礼,然后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多。现在这个女人不想住在这个男人的地方。彩礼可以退吗?

彩礼 2023-06-09 12: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一般不要退,只有具备下列情形时才退: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
    2、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在如下情况下需要退还给对方:
    1、男女双方虽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存在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即双方并未共同生活过;
    2、男女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第1,3点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彩礼在下列情形下可以退回:
    1、当事人双方虽然已经结婚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过的;
    2、当事人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3、给付一方当事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的。
    第2、第3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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