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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产生的利息要求个人支付?如何改变?

其他 2023-06-09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个人作为被保险人一方,对于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参加的项目和待遇标准等,均无权任意选择和更改。
  •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法律分析:社保个人缴费利息是有的,养老和医疗个人账户每年都会有一笔利息存在,但对于不同类型的账户,那么所存在的利息就会有所差别,但对于这笔利息也只会针对于个人缴纳的那一部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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