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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5年离婚后,现在村里分地,说不给我们土地,我该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6-10 08: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看你们的地是否是实行联产承包时分得的,有没有土地承包使用证和确权证,证件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父亲的名你父亲就有对土地的处置权。另外,你父亲多大年龄有没有智力上的疾病,是不是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如果你父亲丧失行为能力村里和他签的承包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可以与村里协商撤销合同要回土地,如果村里不给土地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你可以把土地使证件变更到你的名下,但你必须是农村户口。
  • 是按户分配。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土地并不属于任何个人的,它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因此要想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范围内获得分配的土地(承包方式),要求必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该条件都可以依法申请分配土地,而一旦因婚嫁、取得非农业户口等原因迁出户口的话,该人使用或承包的土地会被收回,重新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 农村分家时土地要按人口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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