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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大学生,我学校里面已经毕业,在学校工作的学长给我介绍了一份工作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到了之前约定的发工资的日期 老板到了现在跟我说,我的工作不值之前约定好的那个工价, 他现在只跟我说要跟我的学长商量,我一直在等 ​

讨薪 2023-06-15 1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 你好,可以劳动仲裁的这个情况z
  • 签的合同与实际工资不符合,若实际工资没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多,属于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形,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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