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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晚上11点,我的私家车停放在马路边(省道)并打亮了四角灯,我下车去和朋友吃烧烤,结果一辆摩托车撞在我车的左后部,在询问他伤势的过程中我用电话录音,他承认喝了两瓶啤酒。交警来了以后,把他送到医院,检查之后发现没什么伤,他连骨折都没有。对方家里很困难,这个是实情,之后交警让我垫付了3000块的医药费,还让我去医院看他。当时心中不服。后来出警的警察再让我交医药费,我没去。他说交就是了,反正10000一下都是交强险承担。其实我就算有责任也是次要责任。交强险是不是无条件承担10000一下的医疗费?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事故一般怎么处理,我应该怎么做?我的车只买了交强险和5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没有买不计免赔。也没有车损,今天朋友给我估算一下,修车费用至少在5000以上。

其他 2012-04-26 21:2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交强险互赔。如果超出交强险限额,双方司机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的过错比例来承担责任。无论何种赔偿都需要发票和相关证据。
  • 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
  • 你好,如果交警部门认定你无责,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是1000元,而不是10000元,只有在你有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才承担10000元的医疗费,你可以暂时不支付医疗费,等事故责任认定出来后再说。
  • 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
  • 交强险互赔。如果超出交强险限额,双方司机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的过错比例来承担责任。无论何种赔偿都需要发票和相关证据。
  • 交警说的是医药费限额,关键是对方要提高住院发票,你垫付的钱是否有收条或住院押金单?他喝酒有没有查验证明?摩托车一般没有交强险,即使有也不足以赔偿你的车损,车损要评估,按照事故责任认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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