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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借给我钱,但是让我给第三方钱,怎样才能收回欠款?

债务追讨 2023-06-11 13: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借钱给别人别人不还怎么办
    1、借钱给别人别人不还的解决办法有:
    (1)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2)债务人拒绝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
    (3)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
    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债务纠纷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
  • 别人欠你的钱不还你可以先和债务人协商,协商成功的可以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要求诉讼保全。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法律分析:别人欠你的钱不还你可以先和债务人协商,协商成功的可以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要求诉讼保全。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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