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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告名下只有住房的父母,现在可以强制执行吗?

其他 2023-06-11 1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必须是判决生效后。
  •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 ,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 法律分析:对于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可依法强制执行,即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可以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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