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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程序案件3个月后还没有开庭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06-12 0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自立案之日起算。
    延期审理的情形有:
    第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第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第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第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走简易程序开庭之后,一般在三个月内会判决,但是该期限是从法院立案之日起计算。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其审限不能超过三个月,开庭的时间也包括在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走简易程序开庭之后,一般在三个月内会判决,但是该期限是从法院立案之日起计算。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其审限不能超过三个月,开庭的时间也包括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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