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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相亲认识的一个男孩,结婚日期已经订好,我家亲戚都知道,男方现在要悔婚了。能不能补偿一下?

结婚 2023-06-12 1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悔婚一般不需要赔偿女方,并且其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还可以请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已经长期同居或者彩礼被用于共同生活了,不需要返还。对于男方悔婚的行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其应当支付赔偿,但是如果其自愿赔偿的也是允许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在法律上是没有一方悔婚就要赔偿给对方的规定,所以一般要求赔偿是需要有事实和法律根据。如果双方只是订婚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彩礼中的大额礼金以及“三金”一般是要退还的;日常交往中的赠与,一般不必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在法律上是没有一方悔婚就要赔偿给对方的规定,所以一般要求赔偿是需要有事实和法律根据。如果双方只是订婚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彩礼中的大额礼金以及“三金”一般是要退还的;日常交往中的赠与,一般不必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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