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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于2011年10月3日在友阿电器购买3台**式热水器,并于2011年10月4日由神州公司售后进行安装,热水器安装在厨房内,厨房吊顶内有通往墙外的排气孔,卫生间由厨房进入,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收取了材料以及安装费用,但未给出任何收据与验收单,也未对热水器进行测试,因吊顶原因房东也未发现安装的烟道与通往室外的通气孔之间有半米长的距离,并未通气孔相连。 2012年3月14日晚,谭**在租住房屋内洗澡时意外死亡,于2012年3月15日早上被合租人发现并报警,经派出所民警初步勘定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排除他杀的可能。 2012年3月17日下午,死者要求当地政府对此事进行调解,房东多次通知**公司出面进行调节,均未收到答复,死者家属认为**公司在逃避责任,为了避免事态扩大,最后死者与家属双方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由房东方先行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8万元整。 4月9日,房东方收到**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司法鉴定书,该鉴定结果为死者谭**的心血中一氧化碳饱和度为63.69%。 请问,这种情况下,房东如何找厂家索赔,责任如何划分?

其他 2019-07-07 20:1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问题涉及商家、安装及是否正常使用等多种因素,需要确定因果关系,比较复杂;建议面谈维权效果更好。 以上根据你所述出具,详情电话联系或面谈;请点击采纳。
  •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死亡赔偿金采取定型化赔偿模式,即赔偿数额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客观标准以二十年固定赔偿年限计算。
  • 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
    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热水器安装不当造成使用者损害的,厂家或销售商应当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比例由法院视情况酌情确定,根据您说的情况,厂家存在明显的过错,如证据充足负主要责任的可能性较大。
  • 可以要求厂家承担赔偿责任,详细可联系我们为你维权。
  • 可以要求赔偿
  • 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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