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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交通事故。民事判决已经执行了四五年。没有财产执行,法院也没有行动。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3 10: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由人民法院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的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还有包括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法律分析: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下列法院执行:(一)第一审人民法院;(二)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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