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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房子,租户临时搬走,未提前通知。造成了我财产损失

房屋租赁 2023-06-16 09: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合同到期后,租客未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致使房东不能按时接收房屋,给房东对外出租造成迟延,产生可得利益意义上的租金损失。租客知道自己不履行后合同义务给房东造成可预期租金减少的损失,应当承担过错责任。但是房东在合同到期后,也有关心房屋使用状况、及时收回房屋的注意义务,故房东应当对房屋空置损失承担部分责任
  • 你好,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您好,转租房子的,还要看是否得到屋主同意。
  • 你好,建议尽快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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