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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几个月前有一位同学损坏了我的东西,当时碍于情面只让他赔该物品价值的1/3,但是现在想让他原价赔偿了可以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6-21 14: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可以,双方已经达成协商赔偿方案,是不能反悔的。
  • 你好,只要之前协商好的之后是不可以要求人家赔偿Y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报警处理
  • 一、非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怎么赔偿
    1、非故意的损毁他人财物是需要承担赔偿的,一般是会按物品的实际价值来进行判定;也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好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财物价值在五千元以下的,属于违法行为,应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人身损害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人身损害的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2、损害事实,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必备的要件;
    3、因果关系,责任自负原则要求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
    4、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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