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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的是这样这20多年以前在我出车祸说几天就给您当时有还款条件他就是没给我节的要钱的还没给说等些日子等些日子后来他就潜逃了躲债潜逃了家人不给信息这么多年一直没断联系可他联系他就是不告诉我最近得到的消息想起诉按照我们的练习利息应该怎么算当初因为他是几天有钱啊几天给几天给一直没说这个

债务追讨 2023-06-21 15: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可以先找到对方协商。2、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立案,并向法院提出你的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他偿还借款及利息(利息是从借款日算到起诉日止,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要求他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如果欠款金额数目比较大,建议你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等到此案一审终结,判决生效后,你可以直接从法院拿到这笔钱。三年以内的欠款没有过追诉时效,可以直接收集证据进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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