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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刘律师 我遇到的问题是:我应聘了一个餐馆,说好的上班时间和实际时间不符,并且我应聘的服务员,需要干迎宾,还需要干洗碗工的活,干了七天不想干了,应聘的时候也没给我说有试用期,我辞职了说要交辞职合同等15天,有什么办法可以快点离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4 13: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辞职申请往往是劳动者主动申请离职,通常需要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3天,用人单位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属于劳动者和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往往会在其中要求补偿金或补缴社保等,部分企业对于两者未严格要求;
    2、辞职申请往往不能取得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规定取得补偿金;
    3、辞职申请是一般的说法,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法律用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可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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