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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之间的转账,分手后被说成是借款,这个能追回吗?

债务追讨 2023-06-28 21:0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具体案情帮你分析处理,明显属于赠与的情况无法追回
  • 一般情况可以,如需律师帮助,可到我的页面留言或电联
  • 你好,这个根据给这个钱的性质确定是否可以要回
  • 你好,涉及金额有多少呢。谢谢!
  • 谈恋爱期间的转账可不可以要回,要看转账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在交往的过程中,如果男方自愿转账,而女方没有诈骗行为的,男方一般是不可以要回钱的,但如果女方有诈骗行为的,男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回被骗的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恋人之间的转款若没有赠与的意思,又怕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签署借据破坏双方感情,就应该在转款时表达明确,并留存证据。如果分手后想追回借款,那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订立借款合同,明确对利息进行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 恋爱期间转账,性质的认定:如果明确在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双方分手之后,基于借贷关系可以要求对方偿还。而正常消费,琐碎的、节日等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如情侣间如“520元”、“1314元”这样特殊意义的转账数额,就可以被认为是赠与,分手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你这个金额多少啊能说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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