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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不善,大量裁员,领导要求员工要么转岗,要么离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9 15: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收集好相关证据之后,到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可以到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则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 公司调岗,员工不接受的,可以裁员,但是裁员比较麻烦。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你可以直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公司裁员,是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作出的符合市场规律的决定,不在劳动法维权范围。
    为了规避赔偿,公司要裁员,通常都采取调整岗位或其他更极端的方式,逼迫或诱导员工自己提出辞职,因为调岗不在劳动法控制范围,公司不首先解除劳动合同,就无法获得赔偿,这是很无奈的事,员工只能在辞职和接受现实两方面进行选择,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不过依据劳动法,员工不满调岗决定,有三次依法要求再次调岗的机会,你可以据此要求公司再次做出调整,不过如何做调整还是单位说了算,也就是给单位添点堵而已,不会产生质的改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单位辞退员工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 法律分析:公司裁员,是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作出的符合市场规律的决定,不在劳动法维权范围。
    为了规避赔偿,公司要裁员,通常都采取调整岗位或其他更极端的方式,逼迫或诱导员工自己提出辞职,因为调岗不在劳动法控制范围,公司不首先解除劳动合同,就无法获得赔偿,这是很无奈的事,员工只能在辞职和接受现实两方面进行选择,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不过依据劳动法,员工不满调岗决定,有三次依法要求再次调岗的机会,你可以据此要求公司再次做出调整,不过如何做调整还是单位说了算,也就是给单位添点堵而已,不会产生质的改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单位辞退员工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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