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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两个单位累计缴社保十年,个人能接着缴纳社保吗

其他 2023-06-30 0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应当由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进行调解!

  • 社保可以异地缴纳。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
    具体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城市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所在城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所在城市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城市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法律分析
    】:社保只有登记了身份信息以后才能开始缴纳,一般在同一个统筹地区内,同一个人不能重复缴纳两次社保,在两个单位重复缴纳社保,缴费的年限是不能叠加的,因此重复缴纳并没有益处。一般社保在同一个统筹地区是只能交一个单位的,社保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或者单位员工缴纳的用来防治员工退休后出现意外等情况时的一种保险制度,本质上属于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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