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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签订合同,过了试用期也没有给转正,也不买五险,现在以公司经济效益不好辞退所有员工,如何维护自己权利呢,我们应该得到赔偿吗?是的话,是怎么赔偿法呢

无故辞退 2023-06-30 17:2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不得随意以效益不好辞退员工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收集好公司的名字、统一社会代码、法定代表姓名,保存好工牌、制服、工作场所钥匙(也可在工作地点的隐蔽位置放些个人物品用来证明自己来过)、工作聊天记录、考勤记录、工作时的照片等能证明自己在那里上班的证据。违规辞退员工当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建议还是先协商,协商解决不了再投诉或起诉
  • 由于员工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员工拒绝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根据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判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办理离职手续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合同没到期,员工存在下列情形时,被单位单方面辞退后不能获得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合同没到期,员工被违法辞退的,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具体金额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合法辞退员工情形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该请求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限的限制。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或携带相关材料到律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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