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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楼房卫生间漏水,把楼下的墙给阴湿了,楼房现在十年了,开发商走责任给修理吗

业主维权 2023-06-30 2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不同的情况,责任也是不同的人来负责。首先了解下是原建筑排水管或者沉水弯位置发生漏水,则进行拆开进行原因排查,如果不是装修时候造成管道破损,则是由物业管理处来负责进行维修及相关责任赔偿。如果是因为装修时候所造成破损,则根据谁造成破损谁负责;如果是给水管或者装修时候铺设的排水排污管发生漏水,则是装修公司负责维修及赔偿(在其保修期范围之内);如果是楼上管道发生漏水,楼到楼下渗水并损坏,则可以找楼上业主负责赔偿及尽早维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 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应履行租赁物维修义务;。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房屋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二是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依据漏水原因不同,相关的责任也有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 依据渗水原由分别,相关的职责也有分别。如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受免费维修职责。如因楼上业主装修或其他不当做法导致的房屋渗水,给业主导致损失的,作为侵权方除了停止侵权(如重做防水层)外应承受损害赔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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