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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就是我的小孩监护权不在我这里,我现在想把他的户口迁出,迁到四川来,需要些什么材料?

其他 2023-07-01 0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符合户口迁出迁入政策
  • 儿童监护权转移需要的材料有:
    1、监护人、被监护人本人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户籍登记簿);
    2、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例如,收入、工作、教育水平等方面;
    4、监护协议;
    5、其他监护权转移需要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儿童监护权转移需要的材料有:
    1、监护人、被监护人本人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户籍登记簿);
    2、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例如,收入、工作、教育水平等方面;
    4、监护协议;
    5、其他监护权转移需要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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