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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一个人一万块钱,之前还了三千,之后她家亲戚到我这来拿走了七千,我和她打电话说让她把欠条撕了,她没斯,现在又来管我要钱,说是她的亲戚没给他,当时手机里面有转账记录,现在都删除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7-03 07: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看下协议或约定,之后再协商或者起诉

  • 1、对于别人欠钱要不回来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胜诉之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为确保最后能顺利执行,债权人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信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信款。对信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漏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信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信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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