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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连锁经营,五级三晋制是合法的吗

连锁加盟合同 2023-07-02 08: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五级三晋又名“五级三晋制”、“五阶三进制”等。五级:是指五个级别,以此为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老总);三晋:是指从实习业务员到高级业务员之间的三个晋升阶段。五级三晋制作为一套奖金分配制度,被用于自愿连锁经营业、特殊连锁经营业、等行业。其活动方式明显符合拉人头、交纳会员、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该组织为非法传销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 法律分析:五级三阶制的模式既等腰梯形出局制涉嫌传销。传销可以简单的归纳为:1、需要交入门费。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3、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法律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查处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
  • 你好,建议慎重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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