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 请问兼职工作 不需要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6 15:5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是对全日制用工制度的重要补充。 除了不必须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还不得约定试用期,且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您好, 如存在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可能面临未签劳动合 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如有争议您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详细情况建议您电话咨询
  • 您好,兼职工作一般不签劳动合同的。已经签了劳动合同的不终止原先合同无法签第二份。
  • 兼职的话应该是没有这个正常的,这个也需要签的。
  • 可以先看下协议或约定,之后再协商或者起诉
  • 法律分析:兼职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在法律上兼职劳动合同是通常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兼职劳动合同解除时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兼职劳动合同属于非全日制的用工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法律分析:兼职合同是可以随时解除的。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赋予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任意解除权,但终止用工应当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员工辞工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不论公司是否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兼职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为了保障劳动权益,你可以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 你好,积极沟通,维护自身,解决问题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