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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写的一个人的名字,离婚债务怎么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08 10:52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这个房产要看具体出资人是谁,虽然婚内登记的房产写你一人名字,也要看房产具体出资情况才能确定房产具体的分割。
  • 你好,这是婚姻家庭纠纷问题,很高兴为你服务。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双方均摊。
  • 你好,婚后购买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可以要求分割
  • 如果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沟通下
  • 你好,可以说明具体财务情况
  • 您好根据债务具体情况分析
  • 婚后房产证写一个人名字离婚分割,需视情况而定:
    1、房屋若为婚后购买,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仅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属登记瑕疵,可以补正,不影响真正权利人权利的享有;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申请财产重新分割需要哪些条件
    1、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的情况;
    2、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的;
    3、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结婚后买房房产证写一个人名字是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如果有证据证明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共同财产里属于被执行人的份额,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一般婚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共同偿还,如需律师帮助,可到我的页面留言或电联
  • 你好您这边是协议还是诉讼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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