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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户口是外地的

其他 2023-07-03 19: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要咨询什么问题呢,可以具体说下

  • 1、在孩子户口本所在的可以办理,办理需要的资料(户口本首页,内有,照片)。 2、如果孩子没有在户口所在地,可以再居住地办理,办理需要的资料(户口本首页,内页,照片,让户口本所在地开一个没有保险的证明),就可以。

  • 法律分析:如果孩子的户口随父亲落户在外地,而母亲是本地户口,这种情况孩子是可以在母亲户口所在地上学的,但需要办理借读手续。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以本人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就近入学为原则;如果当事人的子女要在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应具体咨询对口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在对方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才能转学籍就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1、居民户口簿(带有儿童信息的那一本,即能显示儿童和父母关系的)。
    2、如果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还需带上儿童的出生证明。
    3、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儿童需由其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
    4、已上学的还需出具学籍证明等原件,各地要求有所差异,可到孩子户籍所在地咨询清楚之后准备相关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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