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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时间到了,继续租,没续签合同,还生效吗

租赁合同 2023-07-05 15:1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没有签署书面合同,但双方仍存在租赁事实的, 双方租赁关系成是合法有效的,但因双方未约定期限,属于不定期的租赁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
  • 你好,可以按之前合同履行,建议重新签订合同
  • 你好,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方式继续执行。
  • 你好 没继续签订合同吗
  •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合同有效。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重新签订续租合同;出租人拒绝重新签订续租合同但仍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继续适用原租赁合同,但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租赁原合同,如果合同里没有约定默认继续的条款,则无效。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要求退租的,应当及时退房,如出租人要求恢复原状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后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还有效。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要求退租的,应当及时退房,如出租人要求恢复原状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后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如果没有续签,但双方都没有提出异议,可以按原合同继续履行,看看合同上是否有其他约定
  • 你们双方之间是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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