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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到期,由于供销社搞开发,要解除门面出租合约。本人租供销社门面,经营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店内装修1-2万,合同期限是2011年10月30到2012年10月29.门面在正月接别人的,合同签约人是别人。如何赔偿?

其他 2012-04-27 11: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首先看违约责任如何设定,没有转租的相关约定的情况下转租应当经过供销社同意,否则不能转租!
  • 要看你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转租是否经供销社同意,未经其同意的话,对方可以解除合同,相关赔偿事宜找转给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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