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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通过了,还可以要求对方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吗?

工伤索赔 2023-07-06 15:34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连同工伤待遇可以一起要求赔偿,稍后电话沟通一下
  • 您好!交通事故报了工伤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
  • 你好!交通事故报了工伤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
  • 可以先协商,之后再投诉或提起诉讼来解决
  • 您好,还是可以主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
  • 你好,可以的,具体怎么回事呢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可以索赔的
  • 你好这是可以要求双向赔偿的
  • 您 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具体看你们的保险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及其您受伤是不是保险公司承保的范围,建议您与保险公司沟通一下。
  •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工伤保险条例》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不属于工伤的,由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员工在上班路上出了车祸,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且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会赔;如果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单位来赔偿;单位不赔的,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向单位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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