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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首歌在音乐节上唱过 但还没有录音室版本 有人就开始翻唱不盈利那种 算侵权吗?

其他 2023-07-10 14: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你的说法,确实是侵权,你是否维权。
  • 是否侵权要看具体作品
  • 你好,你的行为会涉嫌违法
  • 一、具体是视情况而定的,翻唱别人的歌曲,如果为一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不构成侵权。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二、法律依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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