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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下有一套住宅房,在银行有贷款10万元,为他人担保40万元,但我的房子在别人名下做了抵押,法院会执行我的房子吗

抵押担保 2023-07-06 23:2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执行阶段,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执行房产的
  • 你好,现在已经到执行阶段了吗?
  • 你好,很有可能极有可能是会 的
  • 第一,房子做了抵押,抵押权人是有优先受偿权的。
    第二,和别人的债务纠纷在后面发生,纵使后面法院判决强制执行房产,拍卖房产所得的款项优先按序支付抵押权人。
    第三,如果你作为抵押权人,其实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
  • 只有一套房产抵押一般不能执行,但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房屋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依法执行。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 对方申请执行,有可能会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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