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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手术失败人死了 医院要赔偿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7-07 16:0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做的心脏什么手术?搭桥?换瓣还是介入?医学专业性很强,可复印病历给我分析,几年前我代理的浙江某医院一个支架介入的赔偿了98万。
  • 您好!先了解下医疗事故的详细情况。
  • 您好 需要看您这边的详情的
  • 要看治疗中是否存在过错。
  • 医疗事故中的赔偿款应当属于受害人本人,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有受害者的家属自行协商进行分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医疗事故如果导致患者死亡的赔偿有死亡赔偿金。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死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数额,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营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你好,这个是视情况而定的,如果是因为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死亡,医院是没有责任的。但是由于医疗事故造成的病人死亡,你如果掌握了因医院或者医生导致的死亡的证据,你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 患者年龄多大了 具体什么时间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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