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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知道男女双方谈恋爱期间送的东西可以以借款当起诉缘由吗

同居 2023-07-12 09:1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赠送一般不能撤回,但满足《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不能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赠送的东西无法要回。没有确切证据,也不能当借款要回。 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分析,若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和贵重物品可以要回
  • 你好,如果是赠送的物品,不可以当借款要回,除非接收方同意
  • 法律分析:如果是恋爱期间以增进感情而赠送的小额财物,分手后不能要回。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而赠与的大额财物,分手时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借款,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偿还借款,如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偿还,必要时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恋爱期间借对方的钱,分手后是可以要回的。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借款应当予以返还,即使恋爱期间借款结婚后也要予以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恋爱期间容易发生无偿赠予、共同支出、民间借贷等情形,但是三者的法律后果各不相同。如果是无偿赠予、共同支出,就不能主张返还,如果是民间借贷,则应当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第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你好,可以以彩礼、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为由起诉要回。没有借贷关系非说是借款不符合事实。并且,消费性质的和小额表达情谊的支出是不支持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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