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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五保户的房子生前过户给侄女,而侄女没有尽到赡养责任,房子还是她的吗,可以不给她吗

其他 2023-07-08 08: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 未尽赡养义务还有继承权。
    1、在法定继承中,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但未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可以少分或不分。
    2、在遗嘱继承中,未尽赡养义务的赡养人是否享有继承权取决于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是否将遗产分配给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三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二款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三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二款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 没尽赡养义务可以不分割遗产。但不是必须不分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如果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遗产继承如何办理
    1、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可以申请免税;
    3、登记过户,到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你好:可以立遗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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