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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路边上的树折断砸到人了,并且很严重,应该找什么部门赔偿呢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12 06:4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了解具体道路的管养部门,进行交涉,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解决。
  • 建议找大树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 您好,应该找绿化部门主张
  • 主要向园林和路政部门
  • 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构成伤残的受害人所应当获得的赔偿金应当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进行计算。《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般公路局有保障公路上通行安全的义务,道路树木的养护,以及枯树的更新都应由公路局负责,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应当由林木的管理者承担侵权责任,一般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但如果管理者尽到了保障义务,则无需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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