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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年8月3号在莒县跟两个车撞一起了,报的保险公司,保险那边也去了,今天评估公司那边给我打电话说保险公司没给我处理好,打电话问保险那边,那边不给我处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08 19: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处理方法如下: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保人报保险后,保险公司迟迟不给处理的,投保人是可以打电话投诉保险公司的,如果还不处理的,可以向保监会举报。
    2、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资料:
    商业保险跟工伤保险可以一起拿吗
    首先,员工上班期间有以下情形的会被认定为工伤,需要给予工伤赔偿: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员工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员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员工患职业病;
    5、员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其次,投保人购买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商业保险,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时,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给付保险金。
    并且,被保险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伤害的,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已经获得赔偿,保险人均应按约向被保险人给付合同约定的保险金。
    因此,按照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理赔要求,其实工伤保险保险属于强制保险,商业保险由当事人自愿投保,本质上并不相同。所以,当员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同时要求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 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处理方式如下:
    1、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2、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
    3、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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