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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半年未交房租 但每月有收取1000滞纳金 请问这样情况还能收取违约金么

房屋租赁 2023-07-11 14:5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搜集证据,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起诉
  • 你好,这种情况应该不可以了。
  • 你好,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 滞纳金不属于房租逾期支付收取的范围,因此也就不存在房租滞纳金收取标准了。如果承租方逾期支付或拖欠房租的,出租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但违约金一般不得高于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滞纳金。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滞纳金不属于房租逾期支付收取的范围,因此也就不存在房租滞纳金收取标准了。如果承租方逾期支付或拖欠房租的,出租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但违约金一般不得高于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不需要,滞纳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论是滞纳金还是违约金其总和应不超过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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