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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6岁,住在农村,现小孩11岁,一家三口均是农村户口,我家一直就我一人有口粮田,自从结婚开始,老婆小孩都没分田地,我们又没有固定工作,只能拿钱租别人的田种,国家的惠农政策却与我没关系。请问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4-08 11: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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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同居,户口:在当下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说明情况,出示离婚证,然后开个户籍迁移证。带着户籍迁移证然后回老家,出示老家房产证明、宅基地证明或者村委会、社区相关证明或者老家家庭的户籍本就可以迁回户口!具体得先去派出所户籍科去咨询,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
  • 一、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 你好,主要还是要看当地的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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