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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未婚妈妈孩子一直跟着我在娘家长大的孩子出生证明掉了去补办出生证医院不给办说得双方父母带证件可男方跑了找不到了咋补办

其他 2023-07-12 09: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议您向民政部门咨询详细情况

  • 父母离婚了,孩子出生证明丢了,要补办的话,最好还是要去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补办,首先拿着这个孩子的父亲和母亲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孩子的父母离婚证以及孩子出生的结算费用发票,就可以进行补办了。
  • 需要补办孩子出生证明。
    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法律依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当事人的离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 法律分析:补办出生证明的程序可以参照如下处理:
    1,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2,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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