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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出生证明户口上小了三岁怎么办我

其他 2023-07-10 23: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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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没有出生证明的孩子要上户口是带齐材料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要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没有出生证明还可能是弃婴,对于弃婴如果符合领养条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的。因此没有出生证明的孩子上户口一般是按照上述流程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法律分析】:没有出生证明的孩子要上户口是带齐材料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要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没有出生证明还可能是弃婴,对于弃婴如果符合领养条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的。因此没有出生证明的孩子上户口一般是按照上述流程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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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出生证明一般是无法上户口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补办孩子的出生证明,再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的。孩子的出生证明是办理出生登记所必须具备的证明材料,如果缺少该材料就会导致户口登记机关审核材料时不齐全,使得无法审核通过。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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